8月28日消息,据外媒报道,经过长时间的调查,恐龙版权属实际上是个大问题。
研究人员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大部分人都认为恐龙是属于公共领域的,因为它们早已经灭绝了,而且它们的化石无法被商业化。尽管如此,在美国,一些公司却在偷偷地申请“恐龙”商标,以便将来在电影、视频游戏和图书等其他商品上使用。
这一发现引发了研究人员和知识产权律师们的关注,他们调查了恐龙版权的实际情况,并发表了一份报告,声称既没有人持有恐龙的著作权,也没有人持有恐龙的商标权。这意味着任何公司和制片人都可以不受限制地使用恐龙,而且这些使用经过认证的恐龙形象可能对未经授权的使用造成威胁。
目前,一些爱好者和专业人士都在争取为恐龙提供商标和著作权,以保护恐龙形象不被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