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是指劳动者在离职后,在一定时间内不得与原用人单位从事与该单位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工作活动。它对于用人单位而言,能够有效地防范人才外流,保障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但是,对于员工而言,竞业限制却意味着一种限制,甚至可能侵犯其自身权益。比如离职后,因为受到竞业限制的影响,员工可能无法找到更适合自己的工作;在另一个方面,如果资方应用不当,抑或出台的竞业限制过于严格,就会妨碍员工的职业发展和自由选择,这也是不能被社会所容忍的。
因此,在实际实践中,不仅用人单位应该明确如何规范竞业限制的实施,更应该为员工提供更多的帮助和保障。这其中包括:
- 用人单位应该结合企业经营发展战略和人力资源规划,对竞业限制范围、时间及补偿等方面进行充分的协商,尽可能的满足员工需求。
- 对于提前告知、合理补偿、双方协商等制度和规范,应具体到实际应用,避免“形式化”和“敷衍”而没有实质性的效果。
- 针对员工在离职后签署竞业限制协议时的信息不对等问题,建议引入公证机构,避免员工在不知情情况下签署竞业限制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