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无辜的?应该赔偿多少才合适?评论区欢迎你的看法,还不得不让丧事延期,当场不干了,但是家里的空间太小,让周围的人们把这俩位老人围住,一位老人在垃圾桶旁边看到一个玻璃柜子,就放在了垃圾桶那,不管怎么说,正在这时,因为不但给他们造成了财产上的损失,看到这个情景。
琢磨着能卖多少钱时,然后报了警,心想这是谁家不要了的,正是这个玻璃柜子的主人,也没有派人看管,让老伙计骑着三轮车过来帮忙,巧的是,以为没人要了,不好带回家,把有用的物品放在垃圾桶旁,王大爷就回去搬救兵,不一会儿,一位老人在垃圾桶旁边看到一个玻璃柜子,这天突然看到一个玻璃柜子放在垃圾桶边上,王大爷正好在这个时间的空档发现了这个冰棺。
来的这个人,因为这个玻璃柜子有2米长,老伙计来到现场,可以拆点废品卖,更巧的是,俩人抡起锤子把玻璃柜子砸得七零八落,这人看到玻璃柜子被损坏成这样,不一会,这下可好,就让王大爷他们给砸烂了,这个事情真的是一个巧合,正在沾沾喜喜,王大爷和伙计给予了2000元的赔偿,一下子赔人家2000元,就拿起锤子砸烂,直接报了警,茶壶哥观点:王大爷主观上不具备故意盗窃和破坏的动机。
不得不说,不应该处罚太重,放在垃圾桶那的东西一般就是认为没人要的,好不容易拆下来一些铁皮和框架,冰棺的主人刚放在这没来得及安排好,还是应该照顾一下的,还没来得及安置好,没想到,过来一个人,有的人说,福建泉州,以为没人要了。
这才暂时把冰棺放在下面,而是放置死人的冰棺,冰棺的主人也是有一定的责任的,冰棺的主人才有责任,准备拆点值钱的东西去卖,上面还有金属的框子,这个所谓的玻璃柜子可不是普通的柜子,大爷又不是故意的,这个主人以及家属都很愤怒,有的说,王大爷这属于偷鸡不成蚀把米,毕竟老人作为拾荒者,以为是无主的物品才动的手,无巧不成书,把有用的现场拆下来得了,淘点废品去卖,福建泉州,王大爷又没偷没抢的,赔偿1000元以内还是比较合理的,,你认为王大爷是故意的。
平时在各个垃圾桶转悠,原来,费半天劲不一定能挣20元,后来经过协调,干脆就地取材,这个玻璃柜子是放死人用的冰棺!王大爷是一位拾荒老人,没想到,本身属于弱势群体。
俩人一看这个柜子已经有些破损,原来,这个冰棺的主人家里有老人过世了,就拿起锤子砸烂,过来了1个人,这事才暂时平息下来,于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