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上权是指在土地上建造或者设立的房屋、构筑物、设备、设施等不动产物权。
在我国的法律中,地上权是以房屋(建筑物)为本位物的物权,其使用的范围主要是限于房屋(建筑物)的使用、收益和支配,具有权利性、继承性、不可分割性和相对性等特点。
地上权作为一种重要的不动产权利,具有重要的法律作用。除了可以作为商业贷款的抵押品之外,它也是楼宇管理、物业管理和城市土地空间分配的重要标志。此外,地上权还是一种市场信用的体现,它不仅对于市场主体的资信评价有着重要的作用,同时也与物价、租金、市场规模等经济因素密切相关。
因此,在地上权的使用、管理和处分等方面都需要进行规范和约束,以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和发展。